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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集合2篇

读后感 |

时间:

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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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讨厌写读后感,因为第一:不同的经历促使每个人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让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第二:我没有勇气对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笔和构思缜密的情节妄加评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集合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集合2篇

篇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非常讨厌写读后感,因为第一:不同的经历促使每个人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让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第二:我没有勇气对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笔和构思缜密的情节妄加评论。如果说之前读的那些对我有各种启发的小说像是博物馆里的精品文物,让人在赞叹之余也敬而远之,《一个人的朝圣》则像外婆手上戴着的上了些年头银镯子,在经历岁月的沉淀后显得是那么平易近人和亲切可爱。没有我偏爱的战争背景和宗教争端,故事也不是以少数族裔为主角,但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因为我能从每一个角色上找到了一部分自己,骄傲的,纯真的,上进的我;自私的,懦弱的,平庸的我。这些美好与不美好融合在一起,组成了独一无二的,不以你的意志而转移的我。

  最初注意到这本书纯粹是被它很网红的名字所吸引,在朝圣与去西藏被画等号的现在,我想这不过讲的是一个职场白领不堪重压跑到布达拉宫感悟生活意义的故事。自认为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参透了生活认清了自己,实际收获的只有高强度紫外线带来的晒伤和稀薄空气引发的高原反应。然而我的预想与书不能相差得再远。《一个人的朝圣》没有滥俗的故事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装腔作势,就像倏然绽放的茉莉花,你不会在意小小的,青色的花骨朵什么时候绽放,但是满屋的香气告诉着你,花的确是开了。

  并不只是心血来潮:

  哈罗德弗莱是一个酿酒厂的退休工人。他资质平平,相貌平平,家境平平,总之什么都平平。在酿酒厂兢兢业业地干了四十年,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表面上哈罗德和妻子风平浪静,实际上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了二十年的隔阂像一道深渊一样将两个人远远地分开。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同事奎妮的信,信中奎妮说自己得了癌症,医生也已经束手无策。虽然已经二十年没有任何往来,哈罗德还是想为这位昔日的同事做一些什么。在去邮局给奎妮寄回信的路上,他突然决定要走到奎妮所在的贝里克去,尽管这样并不能延缓奎妮的死亡,但是他觉得自己亏欠奎妮的实在是太多,如果仅仅以一句“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很抱歉,祝好”来回应的话未免太无力。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奎妮生命的尽头让二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悄无声息地溜走。就这样,70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和徒步经历的情况下,朝着英格兰最北的小镇贝里克行进了。

  “等我。H.”哈罗德扔掉了先写好的那封信,将这一封郑重其事地塞进了邮筒。

  加油站女孩/从医学院毕业的清洁工:

  尽管哈罗开始了自己的徒步,他最初的信念却被右腿的疼痛和肚子里翻滚的饥饿一点点地消磨着。“我做的这一切其实毫无意义,奎妮还是会死。”哈罗德想。在加油站他结识了一个在那里工作的女孩子,女孩子听完哈罗德徒步的原因告诉他自己之前有一个得了癌症的阿姨,但是因为自己坚信阿姨不会死,她最终真的就没有死。“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女孩子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话给了哈罗德莫大的鼓舞,他更加相信如果自己能走到贝里克,奎妮就一定不会死。他谢过了女孩子,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就继续上路了。

  但是他毕竟七十岁了。长时间的行走给他的双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双脚也因为鞋子的不合适长满了水泡。一个好心肠的清洁工看到了在路边痛苦万分的哈罗德,她把哈罗德带到自己家并处理了伤口。“你怎么会这些?”哈罗德问。“我在斯洛伐克读了医学院,但是在英国我能找到的最好工作是清洁工。”清洁工说。临走时她还给了哈罗德一些徒步的装备。

  “这是我男朋友的,他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来了。”

  哈罗德想到了十三岁时母亲离开自己的那天,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有母亲的一句“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和自己十六岁时被父亲喊叫着赶出家门的那天。

  世界上有太多潦草的离别,潦草到对不起相遇时的小心翼翼和满心欢喜。最初我们都有向对方讲不完的故事和罗列不清的美好畅想。过去见到的每一次彩虹,每一次引我们捧腹大笑的小事,每一家美味的小吃店都想拿出来分享,以此来弥补这个人当时不在场的遗憾。我们会一起计划未来的旅行,会想着要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承诺给彼此写长长的信。但是这样的畅想最后都变成了深秋干枯的叶子,在空中不舍地打了几个转儿落到了地上,这时一辆鸣笛的出租车呼啸而过,将叶子更深地碾进了泥土里。

  为什么人们不能好好告别?

  新闻效应和朝圣者们:

  哈罗德在一路上遇还到了很多人,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就开始出现在电视上,到处都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徒步去贝里克的报道。人们对于他徒步的目的猜测纷纷,有人说这是朝圣,有人说这是伟大的爱情,更多人叫嚣着自己被哈罗德启发,纷纷加入他的徒步。读书笔记.哈罗德和他的跟随者们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贵宾般的接待,但是他自己却并不喜欢这样。有时为了决定路线大家会经常争吵,不断地出席宴席让整体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跟随者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哈罗德觉得自己离出发时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并不想将这场徒步搞得这样隆重。他只是想和奎妮好好道别。

  矛盾终于在哈罗德想绕远路去看望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时被激化了。大部分人认为以目前的速度来看,奎妮很有可能撑不到他们到达的那天,因此大家觉得离开哈罗德,自行去贝里克。这群人后来在贝里克受到了隆重的欢迎,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他们不是为了奎妮去贝里克的,他们说哈罗德启发了他们但是又抛弃了他。哈罗德又恢复了一个人上路的自由。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好笑。梵高有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而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追随者们以自己的眼光给哈罗德贴了一个又一个标签,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思考过他的出发点到底在哪里。他们的确更早地走到了贝里克,得到了更多的报道,可是在这一次的徒步之后他们的生活并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因为他们将这场徒步仅仅当作一个任务来进行。对于哈罗德来说,这场徒步是他对自己的救赎,是逼迫他直视自己弱点的利剑。除了肉体上的痛苦,他更大的痛苦来自于内心对直视自己弱点与缺陷的抗拒。

  那些不明就里就声称自己被激励被感动的人,多么可笑呀。

  第八十七天:

  627英里,87天,70岁的哈罗德终于走到了贝里克。他到达疗养院的那天,没有新闻记者,没有欢呼簇拥的人群,只有和他一直在路上联系的护工和一句“弗莱先生,你来了”。哈罗德反而感到无比的平静,似乎这就是他预想里和奎妮相见的场景。在一间病房,他见到了奎妮。没有喜极而泣,没有执手相望,奎妮的右脸已经长出了一个巨大的肿瘤,就像一个脑袋长到了另一个脑袋上一样,她已经听不到哈罗德的说话了。哈罗德看着病床上躺着的,与自己记忆中大相径庭的奎妮,突然感到无比的泄气:自己最终还是没救的了她。哈罗德妻子莫琳在他离开的87天里,深切地意识到了即使他们夫妻都不愿意去正视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最终她还是爱哈罗德的。她可能还没办法原谅他,但最终释怀,理解了。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站在贝里克的海边回想起了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她是舞会上羞涩的女孩子,他是风趣幽默的男孩子,他们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彼此都很开心。

  二十年前的那件事就像一道巨大无比的,丑陋的伤口,在任由它发脓溃烂二十年后,哈罗德和莫琳终于决定给伤口割掉腐肉涂上碘酒。这个过程自然是痛苦万分,但是哪一个愈合的开始不是呢?

  我们将一个人身上不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地方叫缺点,这些改不掉的缺点我们称之为弱点。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哈罗德就是一个有些懦弱不擅表达的人。但是他不是个坏人。这些弱点就像沉积在河床上的泥沙一样,时间久了河床就会被抬高,在暴雨的侵蚀下酿成洪水,淹没房屋和农田。好在哈罗德在最后为自己的弱点做出了弥补,尽管他晚了二十年。

  我从哈罗德和莫琳的身上看到对弱点的逃避,在加油站女孩身上看到乐观,在朝圣者的身上看到可悲的盲目性,在奎妮身上看到美好的善良。所谓人生百态,每个人都走在自己朝圣的路上,只是一些人最终没有走到罢了。

  哈罗德没能救得了奎妮,但是他救了自己,救了莫琳,救了自己和莫琳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岌岌可危的婚姻。在七十岁的年纪,哈罗德的生活有了第二次开始。

篇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说来也怪,明明觉得你平凡如我,如他(她),亦或是身边任何一闪而过的人,但却又好像不是!因此,写你,我开了无数个头,不管是在心里的,或脑海里,亦或电脑上,手机里,纸上、笔下,却总是写不好几句就夭折,真是欲速则不达,欲想写好反而拙,终有千言万语却道不出。

  时下的我,从不牵强自己。因此,以我的随性,将会放弃写你;可谁知,却独独甩不掉你,你抓着我的心,牵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在为你萦绕。

  想来,要不是在四月中旬的一个礼拜二的清晨,由贝里克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发来的信件,如果不是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奎妮在信里说她得了癌症与你告别,如果你不错过身边的一个邮筒而把回信寄送出去,那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你依旧是那个虽然高大,却一辈子弯着腰,掉进人群找不到的人;那个勤恳谦逊、独善其身,没想过独占鳌头、升职加薪,也不周游列国、另谋高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五年,既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销售代表;你依旧是那个在春天的庭院里,在草腥味和洗衣粉的清香味中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然后继续掉发,发福,睡眠质量变差,甚至整晚睡不着觉的退休老人;又如大多数人一样,熟知居住环境甚至街坊邻居的生活习性,夫妻却在同一屋檐下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日子暗淡无光,混混沌沌困惑于‘我是谁’中。

  是奎妮的信件改变了这一切。那天,你认为仅仅去回寄一封信远远不够表达自己的心情,你总觉得好像有一件事情将要开始了,却又茫然。因此,平日不多走路的你,忍着小腿肌肉扯着的疼痛,执拗地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直到你遇到加油站女孩,在她对你说的有关信念的话后,你便明亮清晰,你坚信——你走路过去,就能救活奎妮!为此,你这个庸碌无为、孤独善良的人做了生平的第一次任性:穿着帆布鞋,怀揣奎妮写给你的信,在电话亭给妻子莫琳打过电话后上路了——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走到最东北,你觉的"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就行。你的壮举,让捡拾文字的我们认为你和奎妮多年前有着一场不可磨灭的浪漫史?

  随着英格兰的土地在你脚下铺展,我跟着你的脚步,在你的回忆中解读着你。

  和大多数人相比,你是不幸的。你一出生就成了父母最不需要的负担,因为参军回来的父亲变了性情而酗酒不堪,年龄尚小的母亲看着你而无所适从,因此小小的你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成为别人眼里的笨小孩。可你幼小的心灵其实是多么渴望爱。你百般讨好母亲,又在畏惧中极力亲近父亲。而命运恰恰在与你做对——母亲弃你而去,酗酒又滥情的父亲,在你十六岁时赶走了你……

  就如旅途中怯懦,沉默,善良的你,不忘给妻子和奎妮买小礼物,即使妻子和你无话可说,可每到一处都会给她打电话告诉你的进度。你不去影响别人,也不给他人添麻烦,鞋子破了就补,脚底起泡受伤就休息,你害怕被人知道又渴望让人知道;你得到质疑讪笑也有支持;有钱住旅社,没钱了捡一个破帐篷露营。虽然你最初在旅途中探求未知而振奋人心,但又因强求自己的身体让行走变成了一场战役而受伤,你虽也愤懑犹豫,却还是在挣扎中独自前行。即使面队后来旅途中的追随者,你依旧不附于世,只单纯地认定自己的信念。

  历尽艰辛的长途跋涉,回忆总是不期而遇,就像生长在身上的某一个痣,忽略和看到总在不经意间。

  四十七年前,你在舞厅遇见莫琳——你的妻子。惊鸿一瞥不能自拔,你们深深相爱着,你悲惨的童年时光仿佛都被剪掉了,你们眼里唯有彼此,你知道你会为她做任何事,无论发生什么,你们的路都连在一起。待有了儿子戴维,你的生活便发生了变化,莫琳显现出天然的母性,而你却有了初为人父的恐惧,你爱他担心他却又不知所措,儿子也不亲近你,你的内心多么希望他能与你沟通,到后来他患有抑郁症上吊身亡,丧子之痛让你更是无法打开心扉。

  而莫琳把一切责任怪罪于你,埋怨你不是一个好父亲,她觉得你就不懂一个母亲的痛,一段时间后,她搬出卧室,把自己关在房间和戴维说话,永远不停息地打扫着卫生。二十年间,你们逃避着过去,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生生撕裂了曾经最真爱的东西。就像途中遇到的一个女人说的:"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点点滴滴的回忆穿插在你的脚步中,你的形象也随之明朗,你在旅途中释放着自己,也解读着别人的故事,面对那些形形色色的普通人,他(她)们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却又都是一样的渺小与孤独,正是这些触动着你内心的温柔,渐渐地,你打开心结,学会面对与理解,不再是最初的那个人,变得自信坚定起来。

  面对你的出走,妻子莫琳和你一样陷入往事的回忆中。她在痛苦、迷惘、挣扎中冷静思索,逐渐敞开心扉——走出戴维的房间,也和邻居有了交流诉说。她开始关注整理有关于你的东西,看到你和戴维一起的照片,在回忆的片段中知道了你也不断试图与戴维沟通,她重新审视自己对你的态度,她在一步一步做着退让,关心着你旅途状态,在你颓唐的时候鼓励你,在梳理中明白让你一个人担负的太多。在记忆倒流中,她发现自己还是那么爱你!而你又岂止对她的爱减少过一分?!否则,你们为何辜负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却彼此都未曾离开。

  生活像一个大磨盘,在旅途的回忆中不停旋转、磨碎着你与莫琳、戴维的心结,让你不断反思成熟,而奎妮,才是启动旋转中心的一个轴点。

  你和奎妮因为工作原因有了交接,在你失去儿子而酗酒时她知道了戴维的事,她默默照顾你,在你打坏了老板心爱之物时替你顶罪而被辞职的,为此,你背负着内疚,也因此而戒酒。

  奎妮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你在救赎的旅途中怀着美好的愿望。而现实是残酷的,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脸上因硕大的瘤子而挤压变形,舌头也因病变被摘除,你无比的失望与悲痛;而奎妮,因为有你的道别,走的很安详。而惊惶的你因为有了莫琳的陪伴,有了对生命的理解,也释然接受了这些无法理解的东西。

  当莫琳的手指紧抓住你的手,"我错了。我真不该怪你的。"我为你而欣慰了。

  一直心疼于你,一直提着心随你而行,而最后看到"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时,我才放下心,真正体会到你的快乐。

  这何尝不是我们身边的事?又何尝不是我们常会犯的错?我们在熟知中渐渐忽略对方,也不再调剂爱情,懒得制造生活中的惊喜与浪漫,把没有情调而麻木的婚姻当成生活的一种习惯,每天做着——‘不断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便觉得,徒步87天、627英里的你,与其说救赎奎妮,不如说救赎了自己。

  一早醒来,便想着去亲吻大地。一个人安静地徒步,即使路程不长,也能让人规避浮躁清洗蒙尘,见晨曦初露朝霞满天,可静观云开雾散,还可抚触平日视而不见的花花草草,阳光下与影子相伴,情景之下,未免思绪飞扬,享受一份与灵魂的对话,原谅存在的不完美,在草木枯荣四季更替的自然中,拾掇感触心灵的碎片,让自己逐渐释然轻松,在人生的长途,即使不能完全超脱,却依旧努力塑造着自我。

  便忆起书末一句话: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嗨,哈罗德,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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